3月12日,中建四局副总经理、总法律顾问、首席合规官甫永恒赴伴山庭院项目调研。公司领导吴科、范卫龙,中建四局土木公司总会计师刘永红参加调研。

甫永恒一行查看了项目建设进展、安全生产、质量管控等情况,认真听取项目开发建设工作汇报,对项目开工以来所做各项工作予以充分肯定。针对下阶段工作,甫永恒提出三点要求:
一是遵循投资要求。深刻理解并践行投资的核心理念,通过“投融建管”全链条管理优化资源配置,实现项目利益最大化。
二是锚定“好房子”目标。高标准践行中国建筑“好房子”营造体系,树立品牌意识,将项目建设成为保障房“好房子”标杆产品,推动区域深耕与核心产品线打造。
三是强化投建协同。以伴山庭院项目为标杆,深化与主业单位的投建协同关系,形成可复制、可推广的实践经验。
局投资管理部相关负责人,中建四局土木公司东莞分公司相关班子成员,伴山庭院项目相关人员参加调研。
项目名片
伴山庭院项目位于东莞市黄江镇,占地面积3.5万平方米,总建筑面积11.5万平方米,邻近轨道交通1号线梅塘站及珠三角环线高速、广龙高速等城市主干道,周边教育、商业、公园、医疗等配套完善,区位优势明显,是一项惠及三个村、六百余名村民的重大民生工程。

项目立足中国建筑“好房子”营造体系和公司“筑城悦居”好房子企业标准,以“四维八面二十径”指标体系为纲,严格遵循“好标准、好设计、好材料、好建造、好服务”的“五好”协同理念,依山布局6栋住宅楼,打造804套安全、舒适、绿色、智慧的品质住宅,并配套建设商业与独立幼儿园,着力打造配套完善、规划有序的保障性住房“好房子”标杆,助力区域城市更新与人居环境整体提升。(供稿:赖欣欣)